各院、部、处: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欧美同学会成立10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培养建立留学人员代表人士队伍,为留学人员发挥更大作用创造条件,按照省欧美同学会要求,我分会将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归国留学人员信息统计工作,并建设数据库。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条件
各单位上报的归国留学人员必须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有较好的政治素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海外高等院校获学士及以上学位;
2、在国内高等院校本科毕业后,在海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学习、进修或从事讲学、研究工作不少于12个月;
3、在学术上有突出成就,或对我校和留学事业有突出贡献者入会,可不受上述条件限制,但须经会长会同意。
二、工作意义
1、填报信息后,经过分会审核成为分会会员后,可参加分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分会会员可享受访学访问、交流合作优先权。
3、分会会员可参加省总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包括出访、企业家论坛等。
三、工作内容
请各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留学人员认真填写《黑龙江省欧美同学会会员登记表》,将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我秘书处邮箱,纸质版报送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805-1室。
以上工作请于4月11日前完成。在完善会员资料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我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 刘畅
电话:6819896
省欧美同学会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分会秘书处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