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
根据《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12月26日发布),国家留学基金委今年继续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选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赴国外从事访问交流。各单位最晚于2018年1月2日前将拟申请人员名单(见附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主楼705-1室)。经资格审查后,申请人于1月8日前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byndgjc@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楼805-1室)。逾期视为放弃。
国际交流合作处 人事处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