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推进会(第三次会议)及新项目申请论证会的通知

发布者:付泽春发布时间:2025-10-29浏览次数:11

关于召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推进会

(第三次会议)及新项目申请论证会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2026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及新项目申请论证,经研究决定召开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推进会(第会议)及新项目申请论证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会议时间

20251030日(星期15:30

  1. 会议地点

主楼928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校领导:李翠霞、王长远。

2.相关单位负责人: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计划财务处、动物科技学院、经济管理学院、食品学院(北大荒农产品加工现代产业学院)、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土木水利学院负责人。

四、会议议程

主持人:王长远

1.2026年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估工作下一阶段工作重点布置。

2.2026年中外合作办学新项目申请论证,对当前政策形势及新项目申请原则进行解读。

3.就《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使用试行方案》进行意见征询。

五、会议要求

请各参会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准时参会提前做好工作梳理,以便会上充分交流。


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使用试行方案(征求意见版)》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51029


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使用试行方案

(征求意见版)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管理,全面提升合作办学水平,调动办学项目承办学院和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积极性,更好发挥国际化办学对学校事业发展的推进作用,制定本试行方案如下。

第一章 制定依据及原则

第一条  方案制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2号)、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0)等文件精神,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外事工作管理规定》(农垦校发[2021]63号)中的附件5《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中外合作办学管理办法(修订)》(农垦校发[2024]105)

第二条  中外合作办学经费坚持“集中使用、突出重点、总体规划、项目管理”的原则,实行“统一规划申报、分类分项预算、年度收支平衡”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学校举办各类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经费管理适用本方案。

第二章 经费来源与支出结构

第四条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来源为项目注册学生的学费收入。

第五条  学校依法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实施财务管理,在学校财务账户内为每个中外合作项目设立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除去各类成本和支出后形成的办学结余,原则上用于该项目的教育教学活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六条  学校根据项目每年的具体运行情况,结合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及项目承办学院的预算申报,划拨下述费用:

(一)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1.外方合作管理费

指双方签订的合作办学协议中明确规定需向外方学校支付的管理费用。

2.外籍教师教学经费

根据中外合作办学具体项目协议,用于支付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教入境差旅费、课时费、住宿费、伙食费、签证费、保险费等,按年度申报并按实际发生费用核算。

3.课程翻译经费

主要用于外方课件翻译、随课翻译支出。按学校相关费用标准、市场专业翻译价格、计划发生学时进行年度申报,总费用按照当年实际发生学时核算。

4.项目发展专项经费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作为项目的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全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归口管理、综合协调和政策指导。在项目设立及执行过程中,负责组织并参与学院及有关部门与境外教育机构的谈判;汇总项目承办学院提交的申报材料及执行年报,并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申报;指导并监督项目具体执行,负责项目申请与执行期间的国际联络和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围绕上述业务,学校每年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的申请进行审定,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注册学生学费归属中方院校费用中划拨一定比例,作为其项目发展专项经费,划拨比例不超过1%

(二)承办学院

1.中方教师课程管理费

用于协助外方负责讲授课程的整理审核、随堂专业助课、批改作业、统计成绩等工作的教师课时费支出。承办学院根据计划学时工作量,按年度申报;每学期末按实际工作量,制作讲课酬金发放表(附件1),按实际发生学时的50%核算。承担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中方教师课程管理的教师学时费按该普通学时费1.5倍计。上述课程管理工作需发生在外方负责授课实际课时内,中方教师需为课程所在学院专职教师,授课期间需全程参与随堂助课工作。

2.承办学院专业发展专项经费

承办学院作为项目办学主体,负责对所承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具体执行及管理。在项目设立及执行过程中,参与与境外教育机构的谈判;根据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的指导,结合自身人才培养情况,准备新项目申报材料,提交在执行项目年度办学报告;协同教务处制定人才培养方案,负责学生入学后日常教学管理。为保证中外合作办学各项目稳定运行,围绕上述工作内容,学校每年根据承办学院申请进行审定,在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注册学生学费归属中方院校费用中划拨一定比例,作为专业发展专项经费,划拨比例不超过10%

第三章 经费管理

第七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会同承办学院按年度提交申请报告及经费使用申报表(附件2)。

第八条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组织校内相关学院、职能部门专家对年度经费预算申报进行论证,经核定后纳入学校年度财务总体预算,通过校内账户下的专项统一办理收支业务。经费由计财处按照学校相关制度进行财务支出管理。

第九条  经费支出与使用参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使用部门必须严格管理,确保预算执行进度和效果,自觉接受学校计财及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四章 附则

第十条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试行期限为1年,由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2.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使用申请表

附件1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教师工作量统计表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  20_____20_____学年 第___学期

课程名称

任课时数

任课班级

任课教师

工号

金额(元)

备注

1








2








3








4








5








6








7








合计








制表人:                             填表时间:


承办学院 院长: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主任:


计划财务处 处长:

附件2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经费使用年度预算申报表

项目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   20_____20_____

经费名称

序号

科目名称

金额(元)

经费使用单位(注:填写管理部门、承办学院、协办部门名称)

备注(注:核算依据等详细信息可附专项表格及说明书)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发展专项经费

1

外方合作管理费用




2

外籍教师教学经费




3

课程翻译经费




4

项目发展专项经费




XX学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发展专项经费

(注:根据项目年度需要填写具体科目)

1

中方教师助课费





2

专业发展专项经费





合计





制表人:                             填表时间:

承办学院 院长:              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 主任:        计划财务处 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