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12-21浏览次数:0

各院(部)、处: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请单位依据选派条件,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申报。申请人请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阅读《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出国留学项目指南》等相关信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并认真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报人员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愿意学成后回国为我校建设服务

2. 具有中国国籍,并为我校的正式工作人员

3. 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身心健康

4. 申请人应符合CSC《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请登录http://www.csc.edu.cn查阅

5.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范围不包括以下人员:

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的人员;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的人员;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的人员;已取得国外永久居留权的人员;正在境外工作和学习的人员;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工作尚不满五年的人员。

* 同一时段内仅限申报一个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已申报项目未公布录取结果前,不接受申请人申请其他项目

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 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 访问学者: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 博士后:留学期限为3-24个月

优先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选派专业领域主要为《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确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确定的重点领域、重大专项、前沿技术、基础研究,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以及其他国家战略和重要行业发展急需领域。留学人员主要派往教育、科技发达国家的知名院校、科研院所、实验室等机构。

四、申请、评审及录取

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715日。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符合申请条件者,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按规定的程序和办法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相关项目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名单。申请人可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五、应提交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4.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5.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复印件(获奖证书、论文、课题任务书等,不超过5页)

7.外方合作者简历

8.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9.单位推荐意见表

六、申报时间

各单位最晚于1226日前将拟申请人员名单(见附件)报送人事处师资管理科(主楼705-2室)经资格审查后,申请人于17日前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byndgjc@163.com,纸质材料报送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主楼805-1室)

联 系 人:刘畅           郭丹

联系电话:6819896        6819082

Email: byndgjc@163.com

    附件:拟申请出国留学人员名单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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