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职责: 1. 负责学校与国(境)外大学、研究机构及其他机构的交往事务; 2. 负责学校外事宣传、学校英文网站的建设与维护; 3. 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管理和服务; 4. 负责外籍专家及教师的选聘和服务工作; 5. 负责办理学校公职人员因公出国访问及赴港澳台地区的审批手续; 6. 负责出国(境)人员的政策教育、安全教育、保密教育和国安教育; 7. 负责国外团组来访、外国专家来校讲学等外宾的联络、接待、服务和翻译工作; 8. 负责学校外派国际交换学生的选拔和服务工作; 9. 负责来华留学生教育培养工作; 10. 负责省欧美同学会学校分会的日常工作; 11. 负责指导和服务各院系、部处的国际交流合作工作。